信息技術企業競爭力評價體系可包括以下三個層次:
1.目標層,即信息產業競爭力;
2.主準則:社會有效需求、基礎素質,創新性素質和機制性控制素質;
3. 指標層,即影響主準則層的具體參數指標。
這三個層次構建了較為客觀的信息產業綜合競爭力的評價指標體系。
信息技術企業競爭力評價體系,是用來評價信息產業在實現一定目標過程中擁有的競爭優勢所采用的標準和尺度。
依據競爭力評價的目的以及指標選取的范圍, 可以將信息產業競爭力的評價指標體系分為綜合指標體系和單項指標體系。單項指標體系只針對研究對象的某一方面進行評價,所選擇的指標也只限于與這一方面相關的因素。其功能是評價信息產業的局部競爭力。綜合指標體系針對研究對象的全部領域進行評價,所選擇的指標涉及信息產業的各個方面。其功能是評價信息產業的整體競爭力。
依據指標體系的內在邏輯關系,又可將其分為描述性指標體系和分析性指標體系。描述性指標體系主要反映系統的實際狀況或條件,如資源、環境條件等。它按照一定的體系匯集社會經濟各項統計中能描述信息產業競爭力狀態的各項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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